吉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2020年09月25日 08:2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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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財采購〔2020〕695號
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紀委辦公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各集中采購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及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政府采購實際情況,經省政府同意,現制定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如下:
注:表中所列項目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采購的科研儀器設備。
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
本部門或本系統有特殊要求,需要由本部門或本系統統一采購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類專用項目,屬于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由各主管預算單位結合自身業務特點,自行確定本部門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并報省級財政部門備案后實施。
三、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省和市(州)級單位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縣(市)級單位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各級預算單位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五、有關要求和說明
?。ㄒ唬└魇校ㄖ荩⒖h(市)統一執行本通知規定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及標準。
?。ǘv長春市以外的省直預算單位集中采購項目,可就近委托屬地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項目。駐省外的預算單位采購項目實行分散采購。
(三)涉密采購項目應按照涉密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ㄋ模┍就ㄖ?021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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