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港實現系統重塑扎實推動政府購買服務提質增效
2022年06月07日 10:4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政府購買服務是扶持社會力量發展的創新舉措,也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抓手。溫州市財政局堅持將政府購買服務作為創新社會治理模式的“關鍵一招”,指導龍港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滿足公共服務需求,2021年該市被財政部列入全國購買服務改革工作15個聯系點之一。截至目前,該市政府購買服務涵蓋病蟲害防治、審計、保潔等領域235個項目,簽約資金2.58億元,實現行政資源配置更加優化、行政職能履行更加高效。
一、強化組織保障,以體系建設促責任壓實。一是建立“領導領銜”的組織體系。成立由市財政部門牽頭組建的工作專班,配齊配強政工、審計等領域專業力量,指導龍港市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并研究解決推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事項,形成“多跨協同、合力攻堅”的工作格局。二是搭建“全程閉環”的制度框架。出臺《龍港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龍港市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暫行辦法》《龍港市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等文件,深度融合政府購買服務事項與政府職能轉移項目,構建“誰購買、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督”的閉環管理機制,形成行業化、專業化的公共服務管理體系。三是營造“廣泛宣傳”的濃厚氛圍。開展“一對一、多對一”的宣傳輔導模式,精準回應群眾關切,有效調動社會組織、企業和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的積極性,實現承接主體從“能承接”到“能勝任”轉變。截至目前,已累計開展政府購買服務等各類培訓近60場,承接主體的業務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二、重塑運行機制,以流程迭代促全面貫通。一是預算安排先行。按照“以事定費”的原則,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納入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并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確保先有預算后有執行,未列入預算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在單位部門預算中安排用于公共服務的支出預算,其使用對象為民辦機構、社會(團)組織、企業等單位的,一律納入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范疇。二是規范管理暢行。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預算管理,做到預算單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支出管理制度全覆蓋,對當年已安排政府購買服務預算但未制定項目支出管理辦法的,明確不得申報下一年度政府購買服務預算。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必須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三是加快進度執行。建立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進一步壓實各部門單位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定期統計支出進度情況,對執行進度偏慢的部門單位進行實時督辦,確保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及時支付到位。
三、堅持多維管控,以嚴密監督促效能提升。一是嚴控準入門檻。在職能轉出主體方面,列出巧設名目變相夸大職能轉移范圍、擅自降低標準將表現不良的社會力量作為承接對象等7條負面清單,違反者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行政責任。同時,針對職能承接主體,列出違規收費、分包給第三方等6條負面清單,違反者將受到信用聯合懲戒,終生不得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二是加強過程監管。由實施主體單位按照“一事一方案”要求提出購買項目申請,經領導小組遴選研究后,確定符合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項目確定后按公告事宜、競爭擇優、簽訂協議、事項交接、履行協議、加強監管等6個步驟組織實施。同時,健全項目評審、資質審核、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經費撥付等工作機制,確保項目順利推進。三是強化績效評價。2021年會同組織部門采用自查、第三方機構評估鑒定等方式對部門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整體工作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中止16個服務對象評價低、專業能力差的政府購買服務事項。同時開展了17項購買服務項目的績效評價,將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單位下年度項目預算編制相結合,對評價結果較差的項目,扣減下年度項目預算控制數或調整支出結構,實現評價結果與制定政策、預算安排、完善管理的深度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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