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布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清理情況
2019年11月15日 10:0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近日公布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清理情況,經清理共發現102個問題,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了整改。
據了解,內蒙古財政廳按照財政部規定,要求自治區本級部門及所屬預算單位和14個盟市通過自查、排查并結合代理機構檢查抽查等多種方式,對十種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情況進行全面的清理。經清理共發現102個問題,涉及“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以及財政部另有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要求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前進行不必要的登記、注冊,或者要求設立分支機構,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障礙”“強制要求采購人采用抓鬮、搖號等隨機方式或者比選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干預采購人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等4類問題。
(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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