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企業信用融資“一線牽”
2022年11月03日 09:28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即日起,在安徽省參與政府采購的中小企業可登錄“徽采云”平臺的金融服務模塊,以政府采購合同的應收賬款作為主要還款來源,向參與政府采購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申請融資,貸款程序便捷、利率優惠,且無需財產抵押或擔保。這是記者近日從安徽省財政廳了解到的。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關于推進政府采購線上合同信用融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政府采購線上合同信用融資工作(以下簡稱“政采貸”)的基本流程分為三步。第一步,供應商確定融資意向、填寫融資需求。第二步,金融機構完成授信審批,鎖定融資賬戶、發放貸款。金融機構對供應商做好預授信,在雙方簽訂融資協議后,將貸款審批信息(包括金融機構名稱、融資金額、利率等)和融資回款賬戶推送至“徽采云”金融服務模塊;“徽采云”平臺在匹配對應的政府采購合同后增加融資標記,并將融資回款賬戶作為采購人支付采購資金的唯一收款賬戶推送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金融機構根據融資協議約定及時向供應商發放貸款,在貸款發放后,融資回款賬戶不得變更(除法院凍結該回款賬戶等特殊情況外)。第三步,采購資金支付及歸還貸款。采購人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將采購資金支付到“政采貸”合同約定的回款賬戶,金融機構按融資協議約定管理回款賬戶的資金。
在參與主體及條件方面,《通知》明確,有意向開展“政采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應在開展業務前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報備,并提供相關材料及與第三方平臺對接情況。同時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是降低融資門檻。以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為限,金融機構實行應貸盡貸,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擔保。二是加快審批效率。金融機構自受理供應商融資申請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完成貸款審批程序。三是降低融資成本。對辦理“政采貸”業務的供應商執行優惠利率,且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和附加其他條件。
此外,《通知》強調,供應商以弄虛作假等方式獲取融資的,或無故不按政府采購融資合同規定及時履約的,金融機構可以解除融資協議,并按融資協議約定追究其相關違約責任。財政部門視情況將相關供應商列入政府采購失信記錄名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金融機構發布不實信息、虛假宣傳或違背服務承諾開展融資的,由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終止融資業務合作資格。采購人不配合金融機構和供應商開展融資服務、不按時簽訂采購合同、未按規定公告采購合同或無故拖延支付合同資金的,由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楊文君)
相關文章
- 安徽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2022-06-17
- 蕪湖:采購意向公開“四輪并進” 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優化2022-04-21
- 合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制度“及時雨”助力營商環境發展優2022-04-14
- 安徽召開框架協議采購實施研討會2022-03-22
- 合肥:采購人失信既會“留痕”又影響“預算”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