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府采購項目實施在線質疑
2023年05月08日 10:42 來源:太原廣播電視臺 【打印】
據介紹,為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保護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與“互聯網+政府采購”相適應的政府采購救濟渠道。在我省政府采購信息化系統的支撐下,山西政府采購平臺(以下簡稱政府采購平臺)新增“項目質疑管理”功能。適用范圍為省、市、縣(市、區)所有政府采購項目。
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時,符合法定質疑條件的,可通過政府采購平臺進入“項目質疑管理”欄目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線提起質疑。歷史已在線下提出或正在受理的質疑,可繼續采用郵寄或現場領取等線下方式送達。
政府采購平臺自動登記收到質疑的時間,從次日計算答復期限。采購人或代理機構線下收到的質疑需在當日上傳至政府采購平臺,因未能及時上傳收到的質疑導致的不利后果由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承擔。
供應商提起在線質疑,應如實填寫事項及信息。在線質疑由供應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還需上傳授權委托書及相關詳細材料。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相關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的,相關材料由本人簽名。
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就采購人委托授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答復。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收到在線質疑后,應當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采購平臺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質疑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質疑供應商通過政府采購平臺在線接收質疑答復結果。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被質疑的采購文件相關內容進行核實并逐一作出答復。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質疑內容進行核實,并依據核實結果進行答復,必要時應出具相關依據。
質疑內容屬于評審報告中已有結論性意見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依據評審報告意見答復。質疑內容涉及原評審存在資格性檢查認定錯誤、實質性條款評判錯誤、分值匯總計算錯誤、價格計算錯誤、分項評分和客觀分評分錯誤情形的,由原評審委員會予以明確,并書面陳述是否產生錯誤、原因和事實依據。質疑供應商提供的證明材料屬于其他供應商投標(響應)文件未公開內容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要求質疑供應商提供書面材料證明其合法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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