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印發2024版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2024年02月26日 09:28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4年版)》的通知(以下簡稱2024版標準及目錄),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云政辦函〔2020〕115號)同時廢止。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60萬元。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項目的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中,貨物和服務類省本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400萬元,州(市)、縣(市、區)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2024版標準及目錄明確,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除特殊地理環境等因素外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優先采購提供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服務,公務用船優先采購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用水單位優先采購使用納入國家相關推廣和指導目錄、水效等級高、通過節水認證的節水產品、技術和裝備。
2024版標準及目錄明確還要求,政府采購應支持科技創新。對境內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科技創新產品、服務,在功能、質量等指標能夠滿足政府采購需求的條件下,政府采購應當購買;首次投放市場的,政府采購應率先購買,不得以商業業績為由予以限制。對高校、科研院所和地方高水平醫院采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實行備案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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