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
標準 |
文件依據 |
北京 |
(一)勞務報酬按照評審時間計算,每四個小時為一個區間(不足四小時按四小時計算),報酬500元。
前款規定的勞務報酬為稅后報酬,稅款由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依法代扣代繳。
(二)評審專家到達評審地點后,非評審專家自身原因(因回避關系、項目取消或延期)不能開展評審工作的,按照每人200元標準支付。
(三)評審專家對于所參加的評審項目,有配合答復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投訴等事項的責任。評審專家到評審現場履行以上責任時,按照每次每人200元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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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的通知(京財采購〔2017〕554號)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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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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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一)評審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含2小時),300元/人; (二)評審時間在2小時以上的每增加1小時,增加100元/人,單日800元/人封頂; (三)對于經評審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作廢標處理的政府采購項目2小時以內300元/人,2小時以上400元/人封頂;對于未進入評審程序作廢標處理的政府采購項目,100元/人;
(四)法定節假日期間評審,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提高一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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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的通知(晉財購〔2017〕10號) |
內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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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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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3小時以內勞務報酬標準為300元。
(二)評審工作需延長的,每延長1小時增加100元(不足半小時的,增加50元;超過半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三)評審專家對質疑、投訴項目進行復核,或對采購需求進行論證等發生的勞務報酬,參照本標準執行。勞務報酬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按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四)評審專家到評審現場,發現應回避等情況而未參加評審的,支付交通費100元。 |
關于印發吉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的通知(吉財采購〔2017〕554號) |
黑龍江 |
(一)專家工作半天(4小時以內,含4個小時)發300元;
(二)專家工作一天發500元(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含8小時);
(三)如遇特殊情況,在工作時間內不能如期完成評標工作需延長評標時間的,每延1小時增加100元,每天最高限額為1000元;
(四)評審組長評審勞務費在原標準基礎上增加100元; (五)在評審過程中出現廢標時需專家對商務標準及技術條款提出論證意見發300元;
項目被質疑需原評審委員會進行復查的,評審、復查費合并發放。專家不來復查的,評審費減半發放。如質疑無效,原評審費用正常發放,復查費用按半天200元,全天按300元發放;如質疑成立,界定責任,屬于原評審專家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方法和標準進行評審或者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的,不予發放評審、復查費;不屬于上述情況的,評審費正常發放,復查費不予發放;
(六)對于專家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評審的,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去50元勞務報酬,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扣取100元勞務報酬;遲到1小時以上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評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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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黑財規審〔2017〕3號) |
上海 |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專家評審費支付標準調整為500元/半天/人,800元/天/人。 |
關于調整政府采購項目專家評審費支付標準的通知 |
江蘇 |
(一)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項目:半天500元/人,超過半天的,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人。
(二)單一來源、詢價,以及論證、復審、履約驗收等項目:2小時以內的,300元/人,超過2小時的,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人。
(三)開標后項目未進行評審的,200元/人;項目評審后中止程序的,按實際評審時間計算,參照第(一)、(二)款執行。
(四)邀請異地專家參加評審的,除參照以上評審費標準外,還應考慮增加交通費、住宿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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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江蘇省政府采購專家評審費標準的通知
蘇財購〔2016〕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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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一)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詢價項目:半天(3小時)500元/人,超過半天的,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人。每天(8小時)評審勞務費最高不超過1000元。連續評審時間超過8小時的,每超過1小時增加200元/人。
擔任評審小組組長的專家增發100元/人。
(二)論證、復議、履約驗收等項目:2小時以內的,300元/人,超過2小時的,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人。最高不超過1000元。
(三)到達評審現場后項目未進行評審或專家因回避等原因未參與評審的,200元/人;項目評審后中止程序的,按實際評審時間計算,參照第(一)、(二)款執行。
(四)邀請異地專家參加評審的,除參照以上評審費標準外,還應按采購人執行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相應標準由采購人或集中采購機構向評審專家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用。 |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采監〔2017〕3號)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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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一)評審專家工作時間3小時以內的,支付勞務報酬300元/人次;3小時以上每小時增加100元/人次;超出時間不足30分鐘的,支付勞務報酬50元;超出時間30分鐘以上不足1小時的,按照1小時計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科學安排采購項目評審,原則上評審專家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二)評審活動開始后,因資格審查不足3家、采購文件存在重大缺陷等原因導致廢標或評審停止,評審專家工作時間不足2小時的,支付勞務報酬2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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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福建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的通知(閩財購函〔2017〕64號) |
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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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一、勞務報酬
1.1 適用情形:①正常評審項目;②進入評審環節后中止的項目。
1.2 金額:評審時間不滿3小時的,勞務報酬為400元/人;評審時間超過3小時后,每增加1小時增加100元/人。正常情況下1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人。
1.3 備注:增加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個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按50元/人計算。因項目評審需要,連續評審時間超過10小時或者2天以上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二、誤工補償
2.1 適用情形:①未進入評審環節即中止或者終止的項目;②專家到場后發現需要回避的項目。
2.2 金額:給予到場評審專家200元補償。
2.3 備注:未經評審采購活動即中止或者終止。
三、差旅費
3.1 適用情形:①住宿費;②城市間交通費。
3.2 金額:參照采購人執行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相應標準,由采購人或者集中采購機構憑據報銷。
3.3 備注:本地評審不報銷住宿費(因項目連續多日封閉評審而產生的住宿費除外)和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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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勞務報酬標準》的通知(魯財采〔2017〕28號)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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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一)省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勞務報酬標準。評審專家參加省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不超過2小時的,勞務報酬300元,每增加一小時,勞務報酬增加100元,評審時間達到8小時,勞務報酬1000元。
(二)市、縣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勞務報酬標準。評審專家參加市、縣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不超過2小時的,勞務報酬200元,每增加一小時,勞務報酬增加100元,評審時間達到8小時,勞務報酬800元。市縣級也可參照省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勞務報酬標準執行。
(三)評審專家按照專家庫隨機抽取短信通知或采購人通知要求到達評審地點,非評審專家自身原因,評審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的,應向評審專家支付100元的誤工費,誤工費在評審勞務報酬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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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的通知(鄂財采發〔2017〕2號) |
湖南 |
一、同城評審
1、評審費
正常評審項目及進入評審環節后終止的,評審時間不超過3小時(含)的,400元/人,超過3個小時的,不足0.5小時的按0.5小時計算,增加50元/人;超過0.5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每1小時增加100元/人。各市州縣可根據當地實際,以本標準為上限,適當進行調整。
2、誤工補貼
評審專家到達現場后,因回避制度或尚未對采購項目進行評審的,200元/人。
二、異地評審
1、評審費
1.1 本省異地評審,正常評審項目及進入評審環節后終止的,300-600元/人、半天,具體金額雙方協商確定。
1.2 聘請外省專家,正常評審項目及進入評審環節后終止的,副高級500-800元/人、半天;正高級1000-1500元/人、半天;院士、全國著名專家2000元/人、半天,具體金額雙方協商確定。
2、誤工補貼
2.1 本省異地評審,評審專家到達現場后,因回避制度或尚未對采購項目進行評審的,200-300元/人。使用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2 聘請外省專家,評審專家到達現場后,因回避制度或尚未對采購項目進行評審的,500元/人。
3、差旅費
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參照采購人執行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相應標準向采購人或集中采購機構憑有效憑證報銷或協商包干。 (以上內容摘自附件1,具體標準以附件1為準) |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勞務報酬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購〔2017〕9號) |
廣東 |
(一)評審在當天完成的:評審時間在2小時(含2小時)以內的,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評審時間超過2小時且總評審時間8小時以內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小時增加100元;評審時間超過8小時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小時增加150元。
(二)評審時間需跨日的,首日的評審費按照本通知第二大點(一)所列標準計算;從次日起的評審費按下列標準計算:評審時間8小時(含 8小時)以內的,按每人每小時100元支付;評審時間超過8小時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小時增加150元。
(三)誤工補助。對于到達評審地點的評審專家,按規定須回避或評審因故取消、改期的,提供補助200元。
(四)評審結束時間超過12:00或18:00時,采購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應當為評審專家統一安排午餐或晚餐,并承擔相關費用。用餐時間計入評審時間。評審期間,可以統一安排適當休息時間。適當休息時間0.5小時以內的,計入評審時間;超過0.5小時部分不計入評審時間。
國家對于評審專家勞務報酬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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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的通知(粵財采購〔2017〕1號) |
廣西 |
(一)評審時間在4小時以內的,評審勞務報酬標準為400元(含市內交通費),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超過時間30分鐘以上不滿1小時的,按照1小時計算;超過時間不滿30分鐘的,增加50元。
(二)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政府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在自治區財政廳設立的評審專家庫中確定合適的評審專家,需要從廣西區域外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評審時間在 4小時以內的,評審勞務報酬標準為800元(含市內交通費),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元。超過時間30分鐘以上不滿1小時的,按照1小時計算;超過時間不滿30分鐘的,增加50元。
評審專家已經到達評審現場,但采購項目未進行評審即宣布采購活動終止或者因為其他原因評審需要改期進行的,每位評審專家支付不高于200元(含市內交通費)的誤工補助。
(三)到達評審現場因存在回避關系未參加評審的評審專家,每位評審專家支付交通費50元。
(四)評審委員會組長由評審委員會成員推選產生。擔任評審委員會組長的專家評審勞務報酬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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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桂財采〔2017〕15號) |
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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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
(一)評審時間≤4小時的,勞務報酬按500元計;
(二)4小時<評審時間≤6小時,勞務報酬按600元計;
(三)6小時<評審時間≤8小時,勞務報酬按700元計。
其中:
1、評審時間原則上每人每天不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期,延期時間段在700元基礎上每增加一小時加100元,最高不超過1000元。
2、評審專家已到達評審地點后,非評審專家自身原因不能開展評審工作,勞務報酬按200元計。
3、評審開始后,經資格審查不足3家即宣布廢標或評審終止,且時間在二小時以內的,勞務報酬按300元計。
4、項目廢止或評審終止后需要評審專家對采購文件進行論證的,勞務報酬參照正常評審標準發放。
5、評審專家參加評審的基本交通費用已經含在評審勞務報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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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渝財采購〔2017〕5號) |
四川 |
(一)評審專家評審時間1小時以內的,評審費標準為250元;超過1小時的,每增加1小時增加100元;增加時間30分鐘以上的,按照1小時計算;增加時間不滿30分鐘的,增加50元。市(州)財政部門在制定本地具體標準時,可以在20%的幅度內上下浮動。
(二)評審專家已經到達評審現場,但采購項目未進行評審即宣布采購活動終止或者因為其他原因評審需要改期進行的,應當給予評審專家誤工補助,但不得超過200元。
評標時間3小時以內的,按照300-400元發放,超過3小時的每超過1小時,增加100-15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不足半小時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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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指導意見(川財采〔2014〕8號) |
貴州 |
評審時間在3小時內的(含本數,下同),省內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按每人400元計發,跨市(州)、縣行政區域進行異地評審按每人500元計發,省外評審專家按每人600元計發。超過3小時的,每增加1小時加計100 元,增加時間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不足半小時,不予計算。擔任評審小組組長加計100元。 |
貴州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黔財采〔2017〕3號) |
云南 |
(一)專家評審費。評審時間在半天(或4小時)及以內的,按400元/次的基數支付;超過半天(或4小時)的,超出部分按50元/半小時的標準支付,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
(二)誤工補貼。因故延期評審的項目,因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未及時通知已抽取評審專家,導致專家已經或即將到達評審現場的;或者評審專家到達評審現場后發現需要回避的;或者項目評審結束后,需原評審專家進行重新評審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向已到評審現場的專家支付不高于150元的誤工補貼(含市內交通費)。
(三)異地評審差旅費。評審專家參加異地評審的,其往返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可參照采購人執行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相應標準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憑據報銷。
(四)評審專家未按通知時間到達評審現場,遲到半小時以上1小時以內的,扣減評審勞務報酬100元。遲到1小時以上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規定報同級財政部門取消該專家本次評審資格,并補充抽取評審專家。 |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暫行辦法》的通知(云財采〔2017〕10號) |
西藏 |
(一)區內專家評審費計發標準:
1.預算金額 50 萬元(不含 50 萬元)以下的,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按每人次 400 元標準發放; 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項目,按每人次 350 元標 準發放。
2.預算金額 50-300 萬元(不含 300 萬元)的,公開招 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按每人次 500 元標準 發放;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項目,按每人次 400 元標準發放。
3.預算金額 300-800 萬元(不含 800 萬元)的,公開招 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按每人次 600 元標準 發放;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項目,按每人次 450 元標準發放。
4.預算金額 800 萬元(含 800 萬元)以上的,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按每人次 700 元標準發放;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項目,按每人次 500 元標 準發放。
5.評標時間在 2 小時以內的,按以上標準發放評審專家 勞務報酬。評標時間在 2 小時以上的,每超過 1 小時增加 100 元;超過 30 分鐘但不滿 1 小時的,按 1 小時計算;超過時 間不滿 30 分鐘的,增加 50 元。
6.同一專家參加多個標段的評標時,第一標段按以上標 準發放勞務報酬,其余標段按以上標準減半發放。
(二)聘請區外專家,勞務報酬按以上標準 2 倍發放。 |
西藏自治區關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的指導意見(藏財采辦〔2017〕11號) |
陜西 |
(一)專家評審費。評審時間以評審專家按通知規定準時到達并簽到的時間為計算起點,以評審報告完成并簽字的時間為計算止點。期間的用餐、休息時間不計入評審時間。評審時間由采購代理機構予以記錄。補抽的評審專家以實際到達評審現場時間為計算起點。評審期間評審專家因故經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意退出的,以實際離開時間為計算止點。評審時間在4小時以內的,按400元/人次的基數支付;超過4小時的,超出部分按50元/半小時的標準支付,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每人每天最高不超過800元。評審專家到達評審地點后,因非評審專家自身原因(如回避、項目延期或取消、專家多出等)不能開展評審工作的,按照每人100元標準支付。
(二)評審勞務報酬以人民幣為結算單位,應當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使用單位應當于評審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勞務報酬支付至評審專家指定的本人銀行賬戶。
(三)異地評審差旅費。評審專家參加異地評審的,其往返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可參照公職人員差旅費標準憑據報銷。 |
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的通知
(陜財辦采資[2017]1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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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
(一)評審時間在4小時及以內的,按400元/人支付; 4小時以上,每滿1小時增加100元/人(超過0.5小時按1小時計算);評審時間延續至次日及以后的,按每小時100元/人支付(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二)擔任評審組長的評審專家,增發100元。
(三)項目進入評審程序后廢標、項目終止的,按200元/人支付。
(四)評審專家未按時參加評審的,遲到30分鐘以內,扣除100元/人;遲到30分鐘至1小時,扣除200元/人;遲到1小時以上,取消本次評審資格,重新補抽評審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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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實施細則》的通知(甘財采[2022]15號 ) |
青海 |
1.按評標時間每人每天600元(8小時以內),半天300元(4小時以內)。
2.評審時間超過8小時,每超出一小時(指30分鐘以上)的,每人增加100元;30分鐘以內的,每人增加50元。
3.評審專家到達評審地點后,非評審專家自身的原因中止評審程序的,每人發放100元補助。
4.參加同一項目復審的專家,不重復發放專家勞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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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的通知(青財采字〔2017〕357號) |
寧夏 |
(一)評標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含2小時)按200元/人發放;超2小時至4小時的(含4小時)按300元/人發放;超4小時至8小時以內的按600元/人發放。
(二)法定節假日期間不組織評標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三)評審項目中止評標程序的,按100元/人發放。
(四)參加同一項目復審的專家,不重復發放專家評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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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政府采購相關付費范圍及標準的通知(寧財(采)發〔2013〕235號) |
新疆 |
(一) 工作地點或家庭住所在烏魯木齊市轄區內的專家評審勞務報酬按以下標準支付:
1.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等采購方式項目的論證、評審、復議,時間在4小時以內的,按每人300元發放。
2.評審時間超過4小時的,每超過1小時(含半小時以上)每人增加100元。但每人每天的評審勞務報酬不應超過600元。
3.專家到達評審現場后須回避或因特殊原因造成專家人數超出評審工作需要以及宣布廢標尚未進行評審的,按每人100元發放交通補助。
(二)邀請外地專家至烏魯木齊市進行評審的,按一下標準發放:
1.評審勞務報酬按8小時以內每人600元發放。每超過1小時(含半小時以上)的每人增加100元。但每人每天最多不超過800元。
2.聘請外地專家的往返差旅費進行實報實銷。
3.外地專家到達評審現場后須回避或開標后即宣布廢標尚未進行評審的,按每人500元發放。
擔任評審委員會組長的專家評審勞務報酬增加100元。
特殊采購項目需要提高評審勞務報酬標準時,應進行詳細說明。確因項目需要,經批準評標專家到外地考察項目的,差旅費按規定報銷,另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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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支付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新財購 〔2015〕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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