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行政處罰信息公告
2025年03月21日 09:37 來源:浙江省政府采購網 【打印】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 浙江杭泰安保服務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ZZCG2023C-GK-127
二、項目名稱:中國美術學院2023-2024年度南山、象山校區(夢園教學區)保安服務項目
三、采購日期:2023年08月15日
四、相關當事人
1、當 事 人:高某某
2、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智慧網谷威新曦地科創中心16幢9層901室
五、基本情況
浙江杭泰安保服務有限公司為謀取中標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1.浙江杭泰安保服務有限公司在中國美術學院2023-2024年度南山、象山校區(夢園教學區)保安服務項目(編號:ZZCG2023C-GK-127)提供的國家一級保密服務企業資質證書編號:GZ202010104280,經核對原件,證書編號為GZ202010104281;李某某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學歷畢業證書,經學信網查詢,該編號證書為專科學歷畢業證書;谷某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在學信網上未查詢到該份畢業證書信息;劉某的三級(技師)保安員資格證書,經查詢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劉某保安員評定等級為“中級(四級)”。2.浙江杭泰安保服務有限公司在中國美術學院2023-2024年度湘湖校區、良渚校區、山北生活區保安服務項目(編號:ZZCG2023T-GK-144)投標文件提供的國家一級保密服務企業資質證書編號:GZ202010104280,經核對原件,證書編號為GZ202010104281;李某某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學歷畢業證書,經學信網查詢,該編號證書為專科學歷畢業證書;劉某的三級(技師)保安員資格證書,經查詢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劉某保安員評定等級為“中級(四級)”。
六、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施意見的通知》(浙財法〔2023〕7號)中《浙江省財政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政府采購類)》第34項。
七、處罰結果
省財政廳決定對浙江杭泰安保服務有限公司處罰款13152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十八個月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處沒收違法所得191158.47元。
罰款和違法所得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指定賬戶。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八、處罰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九、執法機關信息
1、執法機關:浙江省財政廳
2、聯 系 人:吳聰瑜
3、聯系電話:0571-8705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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