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勇:87號令能夠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2017年03月29日 09:25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在立法程序方面, 87號令在提出、征集意見、立法調研、專家論證、審查等方面皆嚴格遵循了《立法法》和《規章制定程序條例》中的程序性規定,立法程序合法、完善。在結構和定位方面,87號令結合了逐漸深入的改革實際與政府采購實踐的快速發展,體例設計安排科學合理,既在內容上完善了政府采購法律體系,又在形式上規范了實踐中具體的操作流程,在宏觀上的定位十分清晰、合理。從權利義務配置的角度看,87號令充分尊重政府采購市場各方主體的平等地位,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當事主體在采購活動各環節的不同訴求進行了平衡與協調,形成了完備的權利體系。
國際關系學院公共市場與政府采購研究所曾經采用標準問卷調查方式,對“新18號令”的實施效果進行預判。結果顯示,絕大多數調研對象認為有必要對18號令進行修訂;調研對象普遍認為與之前的18號令相比,87號令對政府采購當事人的權責劃分的明晰程度比較高,能夠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能夠通過誠信體系建設規范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提升政府采購績效和透明度,提高評標委員會決策能力和效率,更好地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更好地促進政府采購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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