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煥東:建立預防機制 從源頭治理價格問題
2017年10月31日 14:42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價格是政府采購永恒的主題。政府采購不同于私人采購,很容易產生價格偏高、偏低問題。而價格偏高、偏低都可能導致資源浪費,或者妨礙履行合同、形成不正當競爭。要解決好政府采購價格偏離問題,最重要的是建立價格偏離預防機制。
首先,建立嚴密的預算價格偏離機制。采購人要承擔起制定采購預算的責任,把好預算價格制訂關。預算價是供應商報價的依據,價格定多少,依據什么定,制定者承擔什么責任,這些都應在制度層面予以明確,否則預算價就可能出現隨意性。建議規定預算測算的方法,如由網絡查詢、專家測算、采購人或第三方意見綜合確定,確保預算價的科學性。
其次,建立異常低價預警機制。雖然目前規定不設最低限價,但為了避免低價競爭,在采購開始前,采購人或采購機構可以確定預警價,評標委員會以預警價為依據,要求報價低于此價的供應商現場提供書面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對在預警價以下成交的供應商,在合同履約驗收中,尤其要對產品質量加強驗收,要求招標人公開對產品的履約驗收情況,或是邀請提出過異議、質疑、投訴的未中標人參加驗收或者邀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同時,還應及時公開履約驗收資料和檢測資料,加強社會監督。
最后,設置異常價格成交救濟機制。如果出現政府采購價格明顯高于或低于市場價,進而影響合同履約和市場秩序的,應有救濟機制和程序。只有將價格、質量、公平競爭三個因素統一起來,才能更好地實現政府采購目標。
(作者: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北京中財公采咨詢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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