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簡稱“條例”),其中提出改革公務用車的具體措施。《條例》指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在業(yè)內人士看來,相較于以往修修補補的辦法,此番“條例”算是史上最明確和最有力度的紀律條款。這也讓紛紛攘攘的公車改革終于塵埃落定。
自主品牌美好愿景或落空?
不少的觀點傾向于認為,該條例或將令剛剛受益雙“18”規(guī)定的自主品牌的美好愿景落空,譬如說榮威、奔騰、北汽紳寶、廣汽傳祺等,會否令其銷售受到利空影響?
南都記者采訪了解到,汽車行業(yè)人士對此并非不悲觀,反倒認為仍有機遇存在。
汽車行業(yè)專家張志勇認為,取消省部級以下公務車目前來看對自主品牌影響不大,首先自主品牌現在在公務用車中占的比例非常小,幾乎所有的自主品牌并未計劃將主要產品對口公務車采購。
汽車行業(yè)分析師鐘師則表示,表面上看,車企會每年減少一塊一般公務車的直接銷量,但對于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后,汽車租賃和出租車企業(yè)會新增一塊業(yè)務量,相應刺激車輛營運企業(yè)添置車輛,間接彌補了一般公務車銷量的縮水。
一般公務用車雖然取消了,但是不代表對汽車的需求就消失了。事實上,在國外很少有企業(yè)或機構大量持有車輛,而是采用以租代買。
鐘師稱,事實上,以往每年的公務車采購量在整個車市份額中所占比例比較并不高,單車利潤也比普通銷售車輛略低,于車企屬于雞肋,之所以要做無非可以對品牌形象提升有點作用。
公務車采購標準還應更細化
張志勇則從制定政策者角度提出,如果希望發(fā)揮公車對自主品牌形象提升的影響,可以出臺細則,在公務車租賃方面可以規(guī)定租賃范圍,比如說“只能租賃規(guī)定排量以內的自主品牌車型”如此一來,同樣刺激租賃服務公司來采購自主品牌車型。
賈新光還提出了新的觀點,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之后,還有相應的“車補”,公務員有條件也有動力自己購買私人用車。對于汽車企業(yè)來說,這部分需求顯然是下一步競爭的焦點。同時,鐘師建議,非“一般公務用車”的采購標準還應在原有基礎上更細化。
此外,《條例》中明確指出,“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yōu)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并無新意,對于短期銷量的刺激或將有限,但其政策風向標的意味更加明顯了。至于“優(yōu)先選用新能源汽車”,鐘師并不樂觀,他認為“只是一種原則表態(tài)而已”。畢竟目前新能源汽車本身各方面的條件,比如,車價、壽命、充電設施、安全性等,都遠未達到普及化程度,至少在近期根本沒有競爭底氣進入到公務車采購隊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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