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預算執行中新增項目也要公開采購意向
2020年08月05日 08:41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 【打印】
日前從青海省財政廳獲悉,該廳近日印發《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青財采字〔2020〕918號,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省級預算單位2021年起公開采購意向
根據《通知》,青海省積極有序推進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按照“省級先行,分步推進”的原則依次開展,省級預算單位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省級以下各級預算單位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按規定公開政府采購意向。
據了解,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由各預算單位負責。各預算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公開本部門、本單位的政府采購意向。各主管預算單位可匯總本部門、本系統所屬預算單位的政府采購意向,并集中公開。
可批量公開一定時限內項目采購意向
《通知》明確,政府采購意向按采購項目公開,除以協議供貨、定點采購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采購,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項目外,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限額以上或者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當公開政府采購意向。
“預算單位可就單個政府采購項目逐個公開,也可一次公開一定時限內所有政府采購項目”青海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處長蔡利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批量公開一段時間內政府采購意向,可以方便采購人根據其具體情況公開采購意向。
執行中新增政采項目也要公開采購意向
《通知》要求,政府采購意向應當清晰明確完整,使社會各相關當事人了解政府采購項目的有關情況,便于潛在供應商提前做好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準備。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的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名稱;政府采購項目的名稱、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采購需求概況。
《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了解,《通知》規定,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時間應當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于該政府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因預算單位不可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不公開政府采購意向。各級預算單位的政府采購意向在青海省政府采購網公開。有門戶網站的預算單位,也要在其門戶網站公開政府采購意向。
《通知》還要求,部門預算批復前公開的政府采購意向,以部門預算“二上”內容為依據;部門預算批復后公開的政府采購意向,以部門預算為依據。預算執行中新增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及時公開政府采購意向。
相關文章
- 青海組織政采“大練兵” 1500余名專家“武裝”上陣2020-09-16
- 青海完善代理機構“駕照式”管理模式2020-09-11
- 青海省政府采購協會“黨建引領”凝聚發展合力2020-08-13
- 青海政采意向公開“時間表”出爐2020-08-07
- 青海:采購意向公開按“省級先行 分步推進”原則開展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