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采“借”云“架”線助力精準扶貧
2019年10月11日 08:41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浙江省財政廳等12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政采云平臺設立農業(扶貧)館,展示和銷售扶持地區的農特產品,鼓勵單位和職工優先購買,以此推動全省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帶頭參與消費扶貧,拓展扶持地區農產品銷售渠道,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等12部門關于在浙江政采云平臺設立農業(扶貧)館深入開展消費扶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浙江省相關部門將借助政采云平臺搭建農業(扶貧)館,展示、推介和銷售扶持地區出產的優質農特產品,同時鼓勵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學校和醫院)、國有企業、國有地方金融機構以及各級工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或為干部職工代購。扶持地區包括:浙江省26個加快發展市縣和臺州市黃巖區、金華市婺城區、蘭溪市有關鄉鎮;浙江省對口支援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西藏自治區那曲市、青海省海西州;浙江省對口幫扶的四川省11個市(州)、40個縣(市、區),杭州市對口幫扶的湖北省恩施州、貴州省黔東南州,寧波市對口幫扶的吉林省延邊州、貴州省黔西南州;浙江省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的重慶市涪陵區,寧波市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的重慶市萬州區;浙江省對口合作的吉林省等地區,和其他貧困地區。
《通知》提出,農業(扶貧)館依托政采云平臺覆蓋全省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優勢,積極向省內外拓展銷售,并借助政采云平臺在政府采購領域的電商運營經驗和資源,統籌省內外扶持地區的農特產品資源,實現對采購單位的直供直銷,建立長久穩定的線上供銷關系,助力精準扶貧。
《通知》還對農業(扶貧)館的農特產品上架和價格確定等作出規定。其中指出,前期各地區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推薦一家具備一定專業資質和電商能力的綜合代理商,負責農產品收購、質量控制、倉儲配送、資金結算、交易糾紛處理等事項。后續政采云平臺可通過市場方式引入其他綜合代理商,豐富供采雙方選擇,促進館內生態發展。代理商應承諾直接從扶持地區的農民或農業經濟組織采購,防止過多環節擠占農民利潤。具備電商能力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開發企業等農產品生產商也可以不通過代理商,按政采云平臺運營規則自行上架和銷售農特產品。扶貧館農特產品價格按市場供需關系確定。入駐供應商應當承諾在扶貧館銷售的農產品價格不高于一般市場價,收購價不低于當地農特產品集采的收購價格。采購單位在扶貧館自主議價和擇優下單購買。農副產品質量應接受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在食品安全方面,《通知》提出,農產品生產商或綜合代理商是農特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相關部門、單位根據各自職責監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規范的落實,政采云平臺建立扶貧館農產品交易過程跟蹤追溯機制,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據了解,農業扶貧館的搭建和推廣運用工作將由浙江省財政廳和省商務廳牽頭組織,浙江省商務廳依托政采云平臺,加大力度拓寬貧困地區農特產品銷售渠道。浙江省財政廳主要負責消費扶貧平臺——農業(扶貧)館的搭建和上線實施工作。雙方共同做好統籌協調、宣傳和扶貧執行情況統計上報工作。此外,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將負責納入農業扶貧館的加工類食品安全監督工作,浙江省供銷社負責引導全省相關供銷經濟主體積極參與涉農綜合代理工作。 (樂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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