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多舉措優化政采營商環境
2024年06月03日 09:1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針對規范政府采購,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出多項具體舉措。
《方案》明確,要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開設優化營商環境專區,發布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政策和資訊。實現政府采購盟市間遠程異地評審,提升政府采購項目評審的公正性。開通政府采購云平臺金融模塊履約保函功能,具備履約保函替代履約保證金條件,減少供應商資金占用,減輕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實現政府采購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CA互認,降低同時參與政府采購和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供應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供應商滿意度。對于有預付安排的合同,鼓勵采購人將合同預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著力打造公共資源交易“全區一張網”。推動適合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進入統一平臺交易,逐步實現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數據“一網共享”、交易“一網通辦”、服務“一網集成”、監管“一網協同”、平臺“一網統管”。以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息庫為基礎,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一地注冊、全區通用”。加大招標投標信息公開力度,推進全流程各環節實現交易進度和流程數字化管理。鼓勵減免政府投資項目投標保證金和實行差異化繳納投標保證金,鼓勵使用電子保函,降低電子保函費用,提高保函使用便利度。
據了解,《方案》聚焦“六個工程”和企業投資生產經營、群眾辦事過程中的急難愁盼問題,提出160項具體任務。其中,針對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從推動“蒙速辦”政務服務品牌再升級等12個方面,提出61項重點任務,著力推動企業群眾辦事更加便捷高效;針對優化要素保障環境,從優化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保障等3個方面,提出20項重點任務,著力降低企業生產經營的要素供給成本;針對優化法治監管環境,從推動營商環境立法等11個方面,提出52項重點任務,著力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針對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從營造企業創新發展環境等3個方面,提出19項重點任務,著力打造更優產業生態環境;針對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從健全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制度等3個方面,提出8項重點任務,著力營造重商安商親商愛商的氛圍。
《方案》還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到2024年底前要取得階段性成效,完成121項重點任務;到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重點任務并持續推進,努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辦好“兩件大事”、實現“闖新路、進中游”目標營造良好環境。(記者張舒慧 通訊員蘇威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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