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機構眼中的學校政府采購問題及對策
2023年11月24日 09:13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 張雪
當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教育事業蓬勃發展,各級政府對學校的投入不斷增加,學校政府采購的頻次日益增長。與此同時,學校政府采購中存在的風險與問題也逐漸顯露。本公司結合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行業政府采購代理工作的實踐經歷,通過分析采購前、中、后期存在的突出問題,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途徑,以期進一步提升學校政府采購的質量。
主要問題
在學校采購前期,采購方案的編制是主要的風險點,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采購預算與市場相脫節,有的學校預算管理部門在業務部門提交采購方案后,未開展充分的市場調研,盲目確定采購預算,造成采購預算誤差較大;二是采購方案的可行性論證不充分,由于教學科研設備是專業度較高的設備,有些學校在采購前不能對采購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充分科學的論證,造成采購方案的粗制濫造和資金浪費;三是部分學校隨意調整、取消政府采購方案內容,不利于學校統籌管理采購資金。
在學校采購實施過程中,風險點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采購方式選擇不科學,部分學校為了縮短采購時間,不考慮項目實際情況,采用時間較短的采購方式,例如,貨物類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這類問題在市縣存在較多;二是代理機構選擇面窄,部分學校常年使用一至兩家招標代理機構,導致競爭不充分、服務質量低下的情況出現;三是招標文件編制違反法律規定,部分學校在編制招標文件時,設置特定資格條件,評分指標傾向于某些特定企業,導致未開標就引發質疑。
在學校采購后期,風險點主要存在于合同簽訂和履約驗收等方面。一是采購合同不標準,部分學校在簽訂合同時,采用統一的合同模板,缺乏嚴謹的監管和審核程序,導致采購合同與采購文件不一致,極易造成法律糾紛;二是輕視驗收工作,很多學校的驗收人員未對采購標的物實施現場驗收,僅憑填寫一張驗收報告就輕率地完成了驗收,不能及時發現問題。
對策探討
針對上述問題,本公司認為學校可以從四方面采取措施,規避風險、解決問題。
一是完善學校內部相關制度。各學校應及時總結自身在政府采購工作中的經驗,制定相應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同時,加大腐敗行為的懲處力度,做到警鐘長鳴。
二是選擇正確的采購方式。各學校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對大中型基建工程、大批量教學儀器設備,以及大宗物資采購,要編制采購明細清單。同時,學校要與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多溝通,科學選擇合理的采購方式,不能為了節省時間而采取不適當的采購方式。
三是加強政府采購業務培訓。學校應加強政府采購工作人員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學校常用標的物技術知識培訓。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編制招標文件,禁止以不合理條件差別對待供應商,減少或盡可能杜絕項目出現不必要的質疑和投訴。
四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學校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政府采購實施方案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行事,避免人為干預。監督檢查的重點包括:采購活動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是否嚴格按批準的計劃進行,有無超計劃或無計劃采購行為;采購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采購文件是否按規定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采購合同履約情況和采購資金撥付是否符合規定。學校紀律監察部門應當參與數額巨大或重大采購項目活動的全程監督。
(作者單位:中天世紀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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