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縣建立“四項機制”規范實施PPP模式
2018年05月09日 08:56 來源:財政部 【打印】
一是建立公開透明機制。認真貫徹《政府采購法》,嚴格履行采購程序,從項目社會資本的資格預審到公開招標,不設置準入門檻或所有制歧視條款,全過程公開、公正,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建立科學決策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規劃立項、可研、用地方案、防洪、環評、國有資產審批等前期工作程序,對咨詢機構編制的實施方案,財政部門會同項目實施機構組織專家,規范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選擇專門的PPP法律團隊,從法律層面把關,有效降低PPP項目的政府方法律風險。
三是建立績效考核機制。明確社會資本的投資建設運營責任,緊扣PPP項目運營服務中心理念,制定建設期和運營期績效考核辦法,以考核為前提,績效付費為抓手,提高公共產品質量和公眾滿意度。
四是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成立專門的PPP辦公室,專人負責、對口聯系和跟蹤指導,依據中央及省市PPP政策,監督指導項目實施機構,做到規范實施,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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