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布2024年集采目錄
2023年09月13日 08:35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江蘇省財政廳近日公布《江蘇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目錄》),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
在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方面,此前目錄規定,省本級、南京市本級貨物、服務類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蘇州市(含所轄縣區)、其他設區市本級為50萬元;其他縣(市、區)為30萬元。《目錄》對此作了一定調整,省本級和南京市本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仍為100萬元,將除南京外的其他設區市、縣(市)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統一為50萬元,進一步增加采購人自主采購權。《目錄》還規定,采購人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在400萬元以上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金額在400萬元以下的,由采購人依法自行選擇采購方式。
在品目設置上,《目錄》涵蓋了服務器、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信息安全設備、出租車客運服務等36個品目,與此前目錄相比,刪除了不適宜集中帶量采購的部分服務類項目,如“科學研究和試驗開發C0100000”“預算績效評價咨詢服務C20030800”“審計服務C23030000”。
在框架協議采購品目設置上,《目錄》取消了采購總量較小的“掃描儀A02021118”和種類繁多且采購人采購需求差異大的“家具A05010000”的全省聯動框架協議采購。
此外,《目錄》還規定,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和服務,依法采用招標方式的,執行招標投標法,按照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管有關職責分工,由相應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依法不進行招標的,應當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由財政部門監管。所有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和服務,在執行中均應當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要求,包括編制采購預算、公開采購意向、編制采購實施計劃、執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備案政府采購合同、納入政府采購統計范圍等。
(蘇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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