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全面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
2022年01月04日 14:17 來源:呼和浩特新聞網 【打印】
呼和浩特新聞網1月3日訊 據《呼和浩特日報》報道(記者 宋向華)2021年,我市政府采購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全面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進一步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提升政府采購監管能力和服務水平,持續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
政府采購規模不斷增加。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我市政府采購預算規模為20.14億元,實際采購金額為19.51億元,節約資金0.63億元,節約率為3.12%。
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工作是財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采購預算是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政府采購預算不能就采購論采購,必須將政府采購預算置于部門預算中進行統一管理。因此,我市出臺了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及執行的相關文件,要求預算單位在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時,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要應編盡編、編實編細;在預算執行方面,應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開展采購活動,不得無預算、超預算采購,不得擅自改變已批復的預算金額及用途。
政府采購制度建設更加完善。我市制定了《市本級采購人政府采購工作責任制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進一步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努力構建以結果為導向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形成用制度規范采購行為、用制度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用制度約束采購人內部權力運行、用制度將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落到實處、用制度營造更加公平的法治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政府采購監管力度更加嚴格。按照自治區財政廳《關于2021年開展全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市財政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過“協同監管平臺”隨機抽取了30家市本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檢查評價。目前檢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對存在問題的代理機構已依法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將檢查結果錄入了“協同監管平臺”,納入市場主體社會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政府采購更好服務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我市政府采購工作以滿足疫情防控需要為首要目標,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疫情防控貨物、服務、工程項目,第一時間啟動政府采購“綠色通道”和緊急采購程序,為疫情防控物資采購提供便利化通道,確保疫情防控物資采購時效。
在落實政府采購工作透明度和便利化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市財政局積極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精神,發文要求預算單位對除電子賣場以外的所有采購項目,應按規定的采購意向公開主體、渠道、范圍及內容,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未按要求公開采購意向的項目,不得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二是實現政府采購業務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我市作為政府采購“全區一張網”首批試點地區之一,自2020年10月起,已實現全市政府采購業務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新的政府采購系統包括七大基礎庫十大子系統1000多個功能點,與原有財政業務“一體化”系統無縫銜接,涵蓋了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銀行等各類主體的協同辦理,實現了從采購預算、采購意向到采購計劃、交易執行,再到合同支付、履約驗收的全流程閉環管理及“一網通辦”,真正實現了政府采購審批、核準事項“網上辦、一次辦”,備案事項“不見面、網上辦”,政府采購信息注冊事項“一網通辦”的功能,切實達到了“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登記入庫、誠信備案”、零上門服務、陽光采購的目標。
三是對通用小額零星采購項目實行簡易采購程序。依托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搭建的電子賣場,我市本級及旗縣區對屬于電子賣場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均進入電子賣場開展采購活動,切實做到賣場項目“應用盡用、應采盡采”。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市共發布4次電子賣場供應商征集公告,入駐供應商2072家,簽署電子賣場協議3059份,上架商品17880件,已有489家采購人通過電子賣場完成采購訂單2326 筆,訂單預算總金額 14982.06萬元,成交總金額14694.53萬元,節約資金287.53萬元,資金節約率為1.92%,極大促進了政府采購活動的簡單化和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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