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廳發布省PPP引導基金投資指引
2018年05月15日 08:51 來源:財政部 【打印】
為促進全省政府投資基金健康發展,加大項目投放力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推動基金管理機構與投資主體、企業項目及時有效對接,福建省財政廳發布《福建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引導基金投資指引》,明確投資對象僅限于福建省境內(不含廈門),且納入省級PPP項目庫并通過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PPP項目(包括新增項目或存量置換項目)。
其中,對省級以上示范項目優先予以支持;根據PPP項目不同階段特點設計了差異化的業務參與模式,包括債權、股權、股加債、聯合體投標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形式等,以多樣化的投融資組合,形成與商業銀行差異化的投融資業務模式,發揮政府產業基金的“引導”與“放大”作用,以期解決PPP項目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原則上單個項目股權投資規模不超過10億元;采用債權融資和股債結合方式投入的,單個項目的投資規模不超過20億元,項目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0年,并結合項目融資需求和資金投入方式靈活設定。同時對基金申請程序和流程進行了明確。
相關文章
- 山東推動PPP回歸提供公共服務的本源2018-05-15
- 財政部公布PPP項目庫集中清理情況2018-05-11
- 靈璧縣借力PPP改善民生 助推城鄉快速協調發展2018-05-10
- 無為縣建立“四項機制”規范實施PPP模式2018-05-09
- 河北: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2018-05-08